法家思想的主要代表人物116条

admin 2024-01-18 17:15:36 1,827次浏览

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是谁

1、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是谁

(1)、法家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国家政权、伦理道德、时代要求、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以及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

(2)、在诸子百家中为帝王服务思想流派数不胜数,但是法家还是在这么多流派中脱颖而出成为最受欢迎的一大家。在已有的历史资料中,韩非子是法家的创始人,他融合了法家之中的“法”、“术”和“势”,将法家这么多年的核心思想集于一身并且发扬光大。韩非子是荀子的学生,也是和庄周一样的大学问家大思想家,只是可惜一直没有得到秦王的信任和重用,最后喝下了他的老同学李斯给的毒药。

(3)、韩非目睹战国后期的韩国积贫积弱,多次上书韩王,希望改变当时治国不务法制、养非所用、用非所养的情况,但其主张始终得不到采纳。

(4)、二千三百年前,一个叫韩非的中国人也清楚的表达了这个思想,而且在叙述方式上惊人的相似,韩非理论的直接结果,就是促成了战国末期秦国的强大,加速了战国局面的终结和统一王朝的到来。这个思想,就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法家思想。

(5)、对于人性本恶的想法韩非与老师荀子的观点一致,但他认为仅仅依靠道德约束是不够的,需要一种更为严厉有效的制约工具,就是法律,韩非从性恶出发,研究法术刑名法术之学,他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集于一身,并且将老子的辩证法、朴素唯物主义与法融为一体,将法家思想在后来推向了顶峰。

(6)、人性有恶意味着人性同时还有善,只不过它强调有恶的一面,但不否认有善的一面,恶还可以通过礼义教化来引导,因此可以实行以德治国,这是儒家的路子。而韩非认为人性本恶,人性中没有善,因此只能通过强权镇压,逼着改,在这样的情况下要以法治国,这就是儒法两家的根本分歧。

(7)、这离法家的专制主义理论已只有一步之遥了,而韩非在荀子的基础上迈出了关键一步。荀子主张“人性有恶”,韩非认为“人性本恶”,荀子人性有恶韩非人性本恶,只差一字,却大有不同。

(8)、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法家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子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9)、其次,治国需要进行变法。他在《五蠹》中提到,社会发展的进程中,都会有变法出现。至于他所处的时代,要围绕“气力”进行变法。

(10)、李斯此时面对死亡不动声色、视死如归,而且还和即将和他一样赶去黄泉的儿子说笑。简直是黑色幽默。能说出这句话的李斯,就已经值得我们敬佩了。也可以说他是对他一生官宦的总结性发言,对一生进行了否定。

(11)、长达一千里的堤坝,常常会被一个蚂蚁洞弄决堤。

(12)、韩非子作为战国末期的大思想家,不仅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同时在他的著作中,也吸收了当时各家各派的学说思想。在《韩非子●主道》篇中,就论述了“道者,万物之始、是非之纪也。”体现了道家认为“道”是事物的根本且无形又无处不在的思想;又指出:“是故去智而有明,去贤而有功,去勇而有强”,“明君无为于上,群臣悚惧于下”,反应了道家“无为而治”的思想。韩非子师从荀子,而荀子虽属儒家,但是在人性观方面却不同于孟子的性善说。而是认为人性本恶,因此荀子和孟子在儒家中分属“孟氏之儒”和“孙氏之儒”两派。韩非子则继承了“孙氏之儒”的“性恶论”,认为人人都有“利欲之心”,追求名利是人的本性。在诸子百家当中,名家是一个与法家对立的思想流派,以辩论“名实”即概念和指称的事物之间关系为中心,以善于辩论而闻名,常常借着辩论“刑(形)名”的关系来反驳法家思想,代表人物有公孙龙、惠施、尹文等。而韩非子虽是法家的集大成者,却也在著作中多次借用“名实”的说法,如《韩非子●定法》中提到:“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韩非子●功名》中提到:“名实相持而成,形影相应而立”,《韩非子●奸劫弑臣》中提到:“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这里应当注意的是,韩非子在这里并非是对道家、儒家还有名家思想的继承和发扬,而是借用上述各家的观点来论证实施法家思想的必要性。为了实现君主“无为而治”的“道”,而同时又面临着群臣和百姓的“性本恶”,那么就需要明确“名”“实”相符,通过“奉公法,废私术”、“奉法者强”来实现“国富兵强”的“明君之道”,归根到底就是要运用“法”来治理国家和军队(在当时治国和治军的界限并不像后是那样明确)。因此,不同于道家重视对“道”本身的追求,韩非子更重视“无为而治”的“治”的效果;与荀子主张恢复用“礼”来约束人性所不同,韩非子主张通过确立并严格执行“法”来惩恶扬善;原本属于名家思想的“刑(形)名”之说,经过韩非子的论述被赋予了法家色彩,而至于在后来竟成为传统文化中的一个法学概念。此外,诸子中的其他各家对韩非子思想的形成也有着影响,并且在他的著作中也有所体现,不再赘述。

(13)、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

(14)、韩非(约前280年-前233年),生活于战国末期,是韩国的贵族,后世称他为韩非子,为中国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也是先秦诸子百家史料可证中最后一位子家思想人物。

(15)、   对于人性之恶的强制,荀子说:“立君上之势以临之,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也就是说必须首先要树立君子的威望,用君主来强制你改,第二点要建立礼义,就是道德;第三要建立法度,就是法令。第四还要有惩罚。这就是荀子的四大法宝:君权;礼义;法度;刑罚。

(16)、今晚,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博士、深圳市儒家文化研究会会长——韩望喜,将走进《市民文化大讲堂》,分享“韩非子:寄治乱于法术”!

(17)、管仲是法家的代表人物之虽说他也是贵族家的后代,但是人生过得可以说是非常不顺畅。管仲是齐桓公的宰相,被齐桓公很是尊敬,他也值得这份尊敬,在他做宰相这段时间管仲不放过全国的任何一个方面大力实施改革,就像现在的我们一样大力发展经济和农业,付出就会有回报,那时候的齐国可以说是相当的强。出去管仲的才能,他和鲍叔牙的友谊也很让人羡慕,直到今天“管鲍之交”这个词还在歌颂他们之间流水觅知音的感情。

(18)、韩非子,战国末期思想家、哲学家、散文家,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作为法家思想之集大成者,他为后世留下了《孤愤》《五蠹》《内储说》《外储说》《说林》《说难》等思想著作。

(19)、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 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中的胜利。

(20)、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在这个混乱动荡的历史时期,思想界却空前活跃,文化极度繁荣。从先秦至汉初各思想学派总称诸子百家,诸子指各家代表人物或代表作,百家泛指思想家人数之多,儒道法纵兵等各家相互间不断冲突、借鉴、融合,百家争鸣形成了中华文化之源,并一直影响至今。在各学派中,法家思想因其现实与冷峻历来颇受争议,客观地分析,任何学说流传两千多年到现在,必然有其历史局限性与阶级局限性,我们应该辩证的看待,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2、法家思想的主要代表人物

(1)、 韩非最早师从儒家学术大师荀子,当时荀子已经年届半百,名满天下,荀子在楚国的兰陵开班讲学,四方学子慕名而去,韩非也加入到求学者的行列。在求学期间,韩非结识了一名与其日后有着重要关联的同学,李斯。虽师从儒家,但李斯和韩非最后都成了法家的代表人物。荀子有着自己一套非常严密的理论,而其中最著名的就是与同门的孟子“性善论”相对的“性恶论”,认为人性本恶,只限于食色,喜欲,好恶的情绪欲望。因此需要提升道德加以约束。

(2)、慎到,尊称慎子。古慎国(今河南省正阳县)人,列国时祖上由山东迁居赵国。

(3)、韩非子论著的核心政治思想就在于法、术、势的结合,而这一点则是源于吸收了法家各位前辈的不同思想。韩非子之前的法家,虽然没有像儒、墨两家那样出现明显的派系分别,不同的代表人物却也有着重视法、术、势的区分。商鞅重视“法”,主张“壹赏”、“壹刑”,“壹教”,崇尚依法度,废私仪;申不害则重视“术”,认为“为人君者操契以责其名”,“独视者谓明,独听者谓聪,能独断者,故可以为天下主”,主张国君应该掌握“循名责实”的监督、任用、考核臣下方法,并且通过“术”来加以应用;慎到“由道而法”,由“学黄老道德之术”的“无为而治”,进而认为“治国无其法则乱”、“为人君者不多听”,重视“法治”、“君权”的“势”的作用。到了韩非子这里,对应道家“无为而治”的“势”,为了克制孙氏之儒所认为“人性恶”而指定的“法”,将名家的“名实”理论付之于实践的“术”,被有机的结合在一起。韩非子认为,单凭商鞅之“法”,则“法不勤饰于官,主无术于上之患也”,最终法治难以推行;单凭申不害之“术”,则“先君之令未收,而后君之令又下”,会导致法治的混乱;单凭慎到之“势”,则“势必于自然,则无为言于势矣”,会导致“应慎子者”“便治而利乱”,无法解决单纯“势治”的矛盾,因此需要通过“法”达到“抱法处势则治”,弥补“势”的不足。因此,韩非子认为,在治理国家的过程中,“势”即国君的“权势”是核心,而“法”和“术”则是维护这个核心的两种不可缺少的手腕。他指出,国君应该依赖权势“君持柄以处世,故令行禁止。柄者,杀生之治也;势者,胜众之资也”,“凡明主之治国,任其势”(《韩非子●八经》);同时要重视“法”的地位,严法治,明赏罚,“以法为本”(《韩非子●饰邪》),“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赏不加于无功,罚不加于无罪”《韩非子●难一》,“有过不罪,无功受赏,虽亡不亦可乎”(《韩非子●内储说上》);还要注重“术”的运用,“术者,因任而设官,循名而责时,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韩非子●定法》),“人主之大物,非法则术也”,“君无术则蔽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无皆帝王之具也”(《韩非子●难三》)。

(4)、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

(5)、2016年8月19至21日,北京大学华商国学研修班的学员们在英杰交流中心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学习。

(6)、韩非的书传到秦国,受到秦王政的赏识,于是秦国加紧攻韩,点名要韩非为人质,韩非到了秦国,并没有受到重用,反遭同学李斯的陷害,被下狱被迫自杀而死。韩非死后,他的政治学说基本上被秦始皇采用,并把它付诸实践,从而一统天下。韩非的著作基本上保存在《韩非子》一书中。

(7)、    韩非(约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又称韩非子,战国末期韩国新郑(今属河南)人。中国古代思想家、哲学家和散文家,法家学派代表人物。

(8)、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有春秋中期的管仲、春秋末期的子产、战国初期的李悝、吴起,战国中期的商鞅、慎到、申不害,以及战国末期的韩非。据《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记载,韩非子是战国时期韩国的侧室公子,思维缜密但不善言谈,还有些口吃,见韩国国力弱小,多次向韩王陈述自己的政见,都没被采用,愤而著书,文章传到秦国,秦王嬴政大为佩服。后秦国攻打韩国时,韩非出使秦国劝秦攻打赵国以解韩之危难,被李斯、姚贾所害。

(9)、我们应该看到,站在历史转折节点上的韩非子,他的法家思想在当时是发挥过积极意义的,但是他的思想体系弱点也很明显,这也是导致完全采纳韩非子法家思想的秦王朝迅速灭亡,而后来的历代统治者很少公开直接推崇法家思想的原因。我们还应该看到,韩非子的法家思想绝不同于现代的法治思想,虽然韩非子提出“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的主张,看似与现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有相似之处,但是韩非子这里的“平等”充其量是“大臣”和“匹夫”之间的平等,国君或者是后来的帝王却依然高高在上,“法不阿贵”的“贵”也不包括国君或者帝王本人,因此我国传统的“法治”概念最多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而不是“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里当然有韩非子本人的时代局限性,并且韩非子本人也认同:“法与时转则治,与世有功”,我们今天距离韩非子的时代已经过去两千多年,当然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再去照搬照抄韩非子的思想。更重要的是,今天我军的性质和任务绝不等同于封建时期的军队,我们今天依法治军是依照法律管理军队,积极推动军队法治建设,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本分,其中加强法治才是根本目标,绝对不等同于封建时代治国、治军理念中将“法”仅仅作为维护统治者权势的手段。我们今天研究韩非子的思想以及在传统治军理念中的影响,意义在于以史为鉴,发挥其中一些积极因素,为我所用,对于其中的糟粕应该加以剔除,譬如我们今天的军队管理是建立在“官兵一致”、“官兵平等”的基础上的,上下级之间应该互相尊重、诚信相待,绝不可以玩弄权谋之术;又如在我们今天的军队管理中,对于干部战士遇到现实中的困难,管理者应该及时给与适当的关心和帮助,而不宜以“赏不加于无功”为由而不予理会。(来自“柳依雪”)

(10)、李斯嫉妒韩非的才学,设计陷害于他,最终韩非死在了咸阳。

(11)、第统治的核心是权衡法、术、势三者的关系。韩非认为法就是就是法律法规。由官府制定并且颁发下来,让天下百姓都要了解。术是国君的权术,也就是法需要由术掌控。

(12)、   法家创始人韩非子为儒家荀子的学生,法家思想的起源与其老师荀子对人性的看法密不可分,对于人性问题的讨论,儒家的两大家孟子和荀子将其比作水与火。

(13)、在中国,法家改革的成功和法家思想在政治层面上的一家独大使得"现实主义"成了战国时期国际关系的唯一准则。任何类似于"国际社会"、"国际法"和"主权"等以价值为主导的国际关系观在战国时期都失去了市场。于是乎,不但反秦"合纵"难以持续,各国还"以邻为壑"试图把秦国这一祸水引向他方。秦国因此能施行"远交近攻",各个击破,把中国带向统一。

(14)、韩非子的“术”的思想在我国传统的治军中也有所运用。当然,我们这里要认识到,韩非子所谓的“术”指的是国君控制群臣的手段,运用到传统的治军当中则是将帅控制士卒的策略,归根到底是一种权术,不同于军事战略中所运用的战术。因此,虽然我国古代关于军事战略战术的论著也很多,但不在本文的论述范围之内。

(15)、管仲(前719-前645年),姬姓,管氏,名夷吾,字仲,谥敬,春秋时期政治人物。被称为管子、管夷吾、管敬仲,汉族,颍上(今安徽省颍上县)人,周穆王的后代。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军事家、政治家、经济学家、改革家,被誉为"圣人之师"和"华夏文明的保护者"。管仲少时丧父,老母在堂,生活贫苦,不得不过早地挑起家庭重担,为维持生计,与鲍叔牙合伙经商失败,后从军,到齐国,几经曲折,经鲍叔牙力荐,成为齐国上卿(即宰相),辅佐齐桓公成为春秋时期第一霸主,所以又说"管夷吾举于士"。管仲在任内大兴改革,富国强兵,重视商业,并因开创国营娼妓制度而曾被中国性服务业供奉为保护神。

(16)、秦始皇能够统一六国,韩非子的法家思想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在当代,他的思想有哪些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

(17)、商鞅,原名卫鞅,也叫公孙鞅,战国时期卫国人。商鞅商鞅早年为魏国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孙痤病死后,魏王并没有重用商鞅。后来听说秦孝公下令求贤者,便携同李悝的《法经》到秦国去。通过秦孝公宠臣景监,三见孝公,拿出了三套改革方案,分别为"帝道"、"王道"、"霸道"。商鞅畅谈霸道的变法治国之策,孝公大喜,商鞅得到了施展他改革变法理想的舞台。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为:建立新型的军功爵制,激励士兵奋勇杀敌;奖励耕织,保证了秦国后方粮草充足;制定新法,使得百姓各司其职,安分守己。

(18)、他强调了客观的真实性,也强调了普遍规律的存在。从历史的角度讲,他的观点具有极大的进步性。

(19)、法家,是诸子百家中对“法”最重视的学派,主张“以法治国”。韩非子所提出的“法”“术”“势”,你知道它们的核心内涵分别是什么吗?现代人该如何理解其中的观点?

(20)、   要保证法治公正,就必须要防止执政者、掌权者对权力的滥用。如果执政者、掌权者可以随心所欲地使用手上的权力,这个社会当然就毫无公正可言。现在人们常说“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其实早在韩非子的思想中就已经有类似以法制制约权力的主张。

3、法家的思想主张是什么?

(1)、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

(2)、韩非在国家政体方面主张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国家,韩非子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是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韩非还继承了荀子关于封建专制的一些思想,并进一步理论化和系统化,从而成为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的倡导者。

(3)、韩非子的学说,一直都是中国封建社会时期统治阶级治理国家的思想基础,它能够帮助古代君王快速树立权威,促进社会稳定,在大一统和集权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那么,韩非子的法治思想从何而来?法家思想的核心观点又是什么呢?

(4)、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子时,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是指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驾驭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历代里权均处心积虑地运用法、势、术其目的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5)、至于势是指君主的绝对权威性,无论是法还是术,最终都要由君主牢牢攥住。可以说,韩非的理念就是秦王嬴政夺取天下的秘诀。

(6)、桑弘羊(公元前152年--公元前80年),西汉法家人物、理财家。出生于洛阳,父亲为当地商人。汉武帝时期的政治人物,专长为财政。桑弘羊13岁时"以心计"入赀为侍中,因能"言利事,析秋毫",深得汉武帝赏识,被委以重任,历任大农丞、大农令、搜粟都尉兼大司农等要职,统管中央财政近40年之久。终武帝一代,桑弘羊忠心耿耿,聚敛资财以增强国力,为武帝屡败匈奴,多次出巡耀武扬威,打通西域,开发西南等奠立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其理财之功连对之十分不满的司马迁也不得不击节赞扬,称弘羊时代"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公元前80年桑弘羊因与权臣霍光政见不和被杀。

(7)、韩非子有个重要的法家理念是“不务德而务法”,那么这个理念是否顺应了当时秦王朝的发展?如果将时间轴放大来看,秦朝二世而亡,这个法治理念又是否符合历史的发展呢?

(8)、韩非是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建立了一套以法治为主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体系,这套理论适应了当时封建大一统的政治发展趋势,为秦王朝建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国家提供了理论基础。

(9)、韩国灭掉郑国后,韩昭侯重用他为丞相,在韩国主持改革,他在韩为相15年,“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帮助韩昭侯推行“法”治、“术”治,使韩国君主专制得到加强,国内政局得到稳定,贵族特权受到限制,百姓生活渐趋富裕,史称“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十五年间便使韩国强盛起来。

(10)、韩非(约前280年-前233年),生活于战国末期,是韩国的贵族,后世称他为韩非子,为中国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也是先秦诸子百家史料可证中最后一位子家思想人物。

(11)、比较典型的是后来的军事家和军事理论家对“法”和“术”的发扬与运用。韩非子的“法”的思想精要就在于严法度,明赏罚,运用在治军当中则是以法治军,赏信罚必,而我国历代著名军事家对于“法”在军队管理中的作用都很重视。东汉末年著名政治家、军事家曹操在《遗令》中提到:“吾在军中执法是也”;三国时期著名军事家诸葛亮《将苑●威令》中有:“夫一人之身,百万之众,束肩敛息,踵足俯听,莫敢仰视者,法制使然也”;五代石敬瑭《严约军法敕》中有:“古之用兵,必先立法”;明《兵经●勒》中说:“胜天下者不驰法”;《草路经略●军刑》中说:“欲节制则不得不立法”。

(12)、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

(13)、商鞅,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后代。商鞅辅佐秦孝公,积极实行变法,使秦国成为富裕强大的国家,史称“商鞅变法”。政治上,他改革了秦国户籍、军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区划、税收、度量衡以及民风民俗,并制定了严酷的法律。

(14)、 从理想层面看孔子有道理,从操作层面看韩非更可行。为什么韩非的可行?因为孔子的制度是按圣贤的标准设计的或说是按君子的标准来设计的,韩非的制度是按常人的标准设计的,儒家的思想是理想的,但法家的思想是现实的,毕竟圣人难遇但被利害趋使的凡人占了大多数,那么大家觉得儒法之间谁是谁非呢?

(15)、韩非(约公元前280--前233年),汉族,战国时期的韩国人,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将慎到的"势"、申不害的"术"、商鞅的"法"紧密结合,系统化发展法家学说。韩非是韩国的王公贵族,但是他的学说不被当时的韩王所采纳。在悲愤之下,写出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十余万言的著作。后来这些著作传到了秦国,秦王政看完后,发出了"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的感叹。但韩非在出使秦国时,没有得到秦王政的信任,更被李斯、姚贾陷害,被毒死在秦狱中。

(16)、说到法家的代表人物不得不提到商鞅,这可是中学甚至大学历史课本上一定会提到的一位。商鞅原名叫卫鞅,只是后来改名了而已,商鞅是战国时期的人,那个时候社会不太安定强国都在争霸,商鞅主张的重刑罚的政策很不出所料的受到了统治者的青睐。虽然一开始的魏惠王并不中用商鞅,但是金子总会发光,商鞅在秦国全面改革了土地制度和度量衡等,秦国本来就强的前提下变得更强了。

(17)、由于借鉴了先秦诸子各流派的思想精髓,又整合了法家内部的不同思想,韩非子的思想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法家理论体系,而这一理论体系的产生对推动当时的时代进步尤其是军事方面的进步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在军事实践领域,韩非子的思想体系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指导,在军事理论领域,韩非子的思想体系对当时的很多军事著作如《尉缭子》等产生了很大影响。秦国经历了商鞅变法之后,一直遵循法家思想,整顿户籍,奖励军功,重农抑商,相对于没有变法或变法不彻底的其他六国,在治国和治军方面显得更有效率,秦国的国力也由起初在战国七雄中相对较弱变成最强,充分体现了韩非子“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的思想。而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书同文,车同轨、行同伦”,更是将韩非子的政治理想发挥到了极致,而统一过程中韩非子“法、术、势”相结合的运用无疑赋予了秦国军队更高的作战效率。这一点在当时秦国著名军事家、将领尉缭子的著作中便有所体现:《尉缭子●制谈第三》中“凡兵,制必先定”、“制先定则士不乱”体现了“势”的作用,《尉缭子●重刑令第十三》中:“刑重则内畏,内畏则外坚矣”体现了“法”的约束,《尉缭子●攻权第五》中“爱在下顺,威在上立。爱故不威故不犯。故善将者,爱与威而已”、“信在期前,事在未兆”则体现了“术”的运用。

(18)、撇开韩非子“主利在有能而任官,臣利在无能而得事”、“群臣皆有阳虎之心”等认为人性极端自私的偏激观点,以及“遗诏诡使”、“心藏不露”等帝王权谋之术不谈,单就“术”的层面“循名责实”、“明说以诱避过”、“明察照群臣”等积极思想,对与我国传统的治军理念和治军实践还是发挥了积极作用的。我国历代军事家善于运用“术”来驾驭下属的著述和事例很多,这里仅以戚继光治军为例。戚继光是明代著名军事家、抗倭将领,他在著作《纪效新书》中写道:“割取亡兵的死头,杀被掳的男子,污被掳的妇人,甚至妄杀平民假充贼级,天理不容,王法不宥者,有犯,决以军法从事抵命。此谆谆真正化诲,你若不听,军法无情,慎之慎之。”对于当时割取无辜百姓人头冒领战功的恶行,戚继光不仅“循名责实”,并且明察秋毫,还通过晓之以情,喻之以理,“明说以诱避过”,正当地使用“术”,在制止士卒犯罪,整治军队纪律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19)、相对于思想家荟萃的道、儒、墨三家和政治家辈出的纵横家,法家可谓兼具了二者的特点,法家的代表人物既有思想家,也有政治家,而更多的是兼而有之。法家思想最根本的两个理论观点分别是历史进化的观点和人性恶的观点,体现前者的论述有《韩非子●五蠹》中的“夫古今异俗,新故异备”,《韩非子●心度》中的“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体现后者的论述有《商君书》中的“民之性,饥而求实,劳而求佚,苦而索乐,辱而求荣”,“好爵禄恶刑罚”,《韩非子》中的“喜利畏罪,人莫不然”。现在学术界一般认为法家思想萌芽于春秋时期的管仲、子产;而战国时期的政治家、改革家李悝、吴起、商鞅、申不害,思想家慎到被认为是法家思想的创立者;而作为战国末期思想家的韩非子则是法家思想理论的集大成者,同时一定程度上说,正是韩非子多年总结建构的法家思想理论体系,指导了后来秦王朝建立并统一全国的实践。后来,虽然随着秦王朝的灭亡,法家作为一个思想文化流派已不复存在,但是法家思想对后来的政治军事文化尤其是治军思想依然有着深远的影响。

(20)、这些思想主张,在当时不仅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武器,也为后期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根据。那么,韩非子的思想主张凭什么能有如此深远的影响力?

4、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是谁?他的主张有哪些?

(1)、后人把韩非的文章编纂成册,就有了《韩非子》一书。韩非的学术思想概括起来就是,“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

(2)、法家不同于纵横家,在于有着完整的思想体系;而法家又不同于道、儒、墨三家,在于法家代表人物积极投身于政治活动,准确说就是变法图强,因此法家在当时就不仅仅是一种学说,更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运动,这也就决定了在先秦的诸子百家中,法家对当时的社会进步和时代变迁发挥了最积极重要的作用。事实上,由于春秋早期的管仲时期法家思想的萌芽已经产生,因此整个春秋战国时期的治国理念或多或少都已受到法家思想的影响。同时,由于春秋战国时期文武分职并未完全定型,作为贵族阶层的卿、大夫还没有太明确的分工,常常是平时管理政事,战时带兵打仗;并且由于战争频繁,使得军事成为当时治国的第一要务,因此在这一时期,治国和治军之间并没有形成十分明显的区分,而治军理念也同样深受法家思想的影响。产生于这一时期的著名兵书经典《孙子兵法》开篇就写到:“故校之以计而索其情,曰: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其中“法令孰行”、“赏罚孰明”都体现了军队法治的思想。在当时,以“周礼”为核心的旧秩序逐渐瓦解,而法家思想所倡导的新秩序正在形成,体现在当时的治军理念中就是“礼”与“法”相结合的思想,例如《司马法》中提到:“礼与法,表里也;文与武,左右也”,法家代表人物吴起在《吴子》中强调法令明,赏罚信的同时,也提出:“制国治军,必教之以礼,励之以义”。通过“律”和“法”来治军,除了体现在这一时期的治军理论中之外,也贯穿在军事家们的治军实践当中:兵家是诸子百家中将实现军事目的当作第一目标的思想流派,代表人物孙武在练兵时,仅因一次军训成绩不理想,就凭“已明而不知罪者,吏士之罪也”将两名宫女斩首的做法,虽然有失草菅人命;春秋末期著名军事家司马穰苴因“军法期而后至者云何”将监军庄贾斩首更难免有借“执法”清除异己之嫌疑,但是,在当时“礼崩乐坏”、人心散乱的时代背景下,由于旧秩序“礼”的缺失,这些看似偏激的做法恰恰对于建立新秩序“法”的威信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首先,治国要讲究道与法。他认为国君应该了解掌握一切客观事物的存在原理,进而达到“见招拆招”的境界,才能造福天下。这种观点,趋向于哲学上的唯物论。

(4)、申不害战国时期法家重要创始人物之思想家。以“术”著称,著有《申子》是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中的代表人物。

(5)、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6)、韩非是法家思想之集大成者,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于一身,将辩证法、朴素唯物主义与法融为一体,为后世留下了大量言论及著作。其学说一直是中国封建社会时期统治阶级治国的思想基础。

(7)、以荀子的“性恶论”为基础,韩非子在其著作中重点论述了“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

(8)、他反复强调军事力量的重要性,这种观点的由来,就是他的变法思想。要根据现实情况,调整方针政策,没有什么方式方法是始终合适的。

(9)、二百三十年前,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从人利己的本性出发,讨论了利己主义的利益观,他说“我们每天所需要的食物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面包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人们把《国富论》奉为经济学的圣经,把“看不见的手”当成市场经济永恒的基本原则,当成经济学“皇冠上的明珠”,把亚当斯密的思想与牛顿的科学发现、瓦特的蒸汽机发明并列,作为那个时代最伟大的三大变革事件。

(10)、李悝经济上推行“尽地力”和“善平籴”的政策,鼓励农民精耕细作,增强产量,国家在丰年以平价购买余粮,荒年以平价售出,以平粮价;主张同时播种多种粮食作物,以防灾荒。

(11)、对现代管理者来说,韩非子的思想主张也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这“寄治乱于法术”的思想主张,究竟能够为我们建设现代法治社会带来哪些启示?

(12)、韩非子所生活的时代,是我国历史上由分封制转入大一统的转折点,而韩非子作为站在这一历史节点上的思想家,则发挥了承前启后的作用,一方面是旧时代先秦思想的集大成者,另一方面,又是新时代中央集权王朝思想的开拓者。由于法家作为一个思想文化流派,随着秦国的灭亡亦已不复存在,而相对于严刑寡恩的法家,汉代以后的统治者在治国的理念上更倾向于比较“温和”的儒家,虽然法家的很多思想仍会被统治者所利用,但是已经很难再公开对治国理念产生决定性的影响。随着时代的发展,“文”“武”之间的分工也越来越明确,专职的武将和军队开始形成,“相”和“将”的概念和职权越来越明晰,“治国”和“治军”之间的区别也越来越明显,而相对于“治国”来说,“治军”需要更强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因此,韩非子的法家思想在后来的治军理念中便得到了更多的继承。

(13)、战国后期,混乱已久,统一是趋势。在这种情况,谁的力量最强大,谁就有机会成就霸业。

(14)、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法家的祖师爷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鱼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鱼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之可治也。”

(15)、韩非赞同“人性本恶”的观点,继承了荀子的唯物主义思想,并总结了前期法家的经验,吸收了儒、墨、道诸家的一些观点。他以法治思想为中心,对战国后期复杂多变的现实作了哲学概括,从而形成了以法为中心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体系,成为法家之集大成者,为秦国统一天下提供了思想武器。 

(16)、早年的韩非是韩国贵族,曾与李斯一起就学于荀子,并多次上书韩王,希望韩国统治者厉行改革,然而始终未被采纳,于是退而著书,先后写了《孤愤》《五蠹》《说难》等著作,这些著作由后人集中收集编撰,即现在通行的版本《韩非子》。后来,韩非与李斯一起到了秦国,韩非的法家思想和治国理念得到了秦王嬴政的赏识和认同,但是韩非本人却遭到李斯的陷害而入狱,并最终自杀于狱中。

(17)、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18)、李斯一生不可谓不辉煌,这个河南汉子,大器晚成。

(19)、法家改革的成功还避免了一种"类民族主义思想"在当时中国的形成,这也加速了中国的统一进程。为了吸引民众从军,国家一般会采取以下三种方法(当然,一个具体的国家不会仅仅依赖一种策略来动员民众加入战争):用金钱来雇佣民众;通过一种意识形态,使得人们觉得是在为自己的命运而战;采取"大棒加胡萝卜" 的方法通过强制来胁迫民众从军,并通过奖励勇敢来鼓励献身。

(20)、这句话的意思是,韩非喜欢研究法家的学术思想,他的观点源于黄帝和老子。他结合道家思想的精髓,探讨法家治国的道理。

5、战国时期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是谁

(1)、法家思想作为一种主要派系,他们提出了至今仍然影响深远的以法治国的主张和观念,这就足以见得他们对法制的高度重视,以及把法律视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这些体现法制建设的思想,一直被沿用至今,成为中央集权者稳定社会动荡的主要统治手段。

(2)、韩非子的“势”指的是权势,运用在治军当中就是兵权。按照韩非子的观点,“势”应当操之于国君之手,如《韩非子●八经》中提到:“君持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柄者,杀生之治也;势者,胜众之资也”。运用在治军的兵权当中,有些情况就显得比较复杂。兵权实际上包括两个概念,即军队的领导权和指挥权,在古代,军队的领导权当然属于帝王;而指挥权却常常属于统兵的将帅。由于战争形势瞬息万变,因此将帅在领兵征战时,要有足够的权威及时做出决断,并且不受帝王的干预,“君命有所不受”。这就需要帝王有足够的胸襟和对将帅的信任,同时也需要将帅有足够的担当。汉代周亚夫驻守细柳营,“军中闻将军令,不闻天子之诏”,不但没有受到责罚,反而受到汉文帝的提拔和重用便传为历史佳话。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尔虞我诈的封建时代,常常有野心勃勃的将领借“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而拥兵自重,甚至进而割据纷争,形成地方军阀势力;而过于强势的帝王又往往将兵权完全收归己有,甚至杀戮功臣,严重削弱了国家的军事实力。因此,在我国传统治军理念中,如何平衡“势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完善的解决。

(3)、二者区别在什么地方?孟子更看重向善的可能性,荀子更关注作恶的可能性。孟子把人向善的可能性看作水,就像流水一样,水是往低处流而人是往高处走,只要合理引导人就可向善。所以孟子主张引导;荀子呢?把人作恶的可能性看作火,说如不加以防范就会造成灾难,所以防范是第一位的。

(4)、(图片及文字或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5)、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

(6)、法家不这么看,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认为人性本恶,只有把人可能做坏事的方方面面都想到,漏洞都堵死,才能约束人们的行为。所以法家追求的是人人不做坏事。那儒法两家的主张究竟谁是谁非?

(7)、《韩非子》是后人所辑录的韩非子的著作。韩非子是战国时期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政论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有口吃的毛病,但善于写作,且继承和发展了荀子的法术思想,同时又吸取了之前的法家学说,比较各国变法得失,提出“以法为主”,法、术、势结合的理论,集法家思想之大成。

(8)、韩非将自己的学说,追本溯源于道家黄老之术,他对老子《道德经》有相当大的研究,《韩非子》中,著有《解老》、《喻老》等篇,集中表述了韩非的哲学观点。韩非是战国末期带有唯物主义色彩的哲学家,是法家思想之集大成者。

(9)、按儒家的看法,民众可以通过礼义教化来引导,引导的结果是使民众自觉遵守道德规范,最终达到人人不做坏事,人人都做好人的理想境界,这就是孔子主张的“德治”,但法家的韩非却给孔子的这个主张泼了冷水。韩非认为孔子的这个主张在现实中做不到,韩非为什么认为孔子的主张在现实中做不到呢?

(10)、 公元前221年,秦国成为了中国第一个集权制中央帝国,秦朝的大一统集权体制和法律体制而后成为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及法制主体,这一套法律体制和政治体制的建立,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子功不可没。

(11)、   韩非子法治公正观念要求君主和官员划清公与私之间的界限,杜绝私情、私人关系干预公共事务。韩非子一再强调“法”是“公法”,是跟“私”相对立的,反复指出,要“去私曲,就公法……去私行,行公法……奉公法,废私术”(《有度》)。他在《诡使》一篇中指出:“夫立法令者以废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废矣。私者所以乱法也。……所以治者法也,所以乱者私也;法立,则莫得为私矣。

(12)、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不公平的。

(13)、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 

(14)、这就要弄清人为什么要作恶?利害使然,是因为有利害,前面讲过,他说人的这个人际关系就是利害关系,他说:“安利者就之,危害者去之,此人之情也。”

(15)、21日下午课间休息期间,蔡毅臣老师在班主任赵东明老师的陪同下,在英杰交流中心一层大厅,与北京大学华商国学班的同学们亲切合影留念。

(16)、由于没有欧洲式的教廷势力和城市中产阶级势力的抗拒,更加上北方各国的贵族势力在"封建危机"后均走向式微,战国时的国家因此就能在战争的推动下几乎毫无阻挡地走向强大。显然,中国强大的官僚制国家并不是通常所说的"治水农业"的产物,而是产生于春秋战国时代战争背景下国家和社会的互动。

(17)、当时秦国已经要统一天下,秦军大兵压境要灭了韩国,韩废王派韩非前往秦国和谈。当时还是秦王的嬴政觉得韩非是个人才,不愿意把他放回韩国。

(18)、 在战国诸雄中,秦国的贵族势力相对薄弱,因此改革更为容易推行。同时,秦国因为发起改革较晚而能借鉴他国之经验。因此秦国能采取相比其他各国来说更为彻底的改革。改革后,秦国借助其有利的地势,从渭水顺流攻击"三晋",依长江直下包抄楚国,不久就在战国七雄中取得一国独大的地位。一个"一山难容二虎"的局面逐渐成型。

(19)、(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博士,深圳市儒家文化研究会会长)

(20)、在晋国,魏、韩、赵等贵族势力在分晋之前,已经在自己控制的领土上逐渐推行旨在削弱他们属下的贵族势力的、以郡县制为中心的、非世袭性官僚体制,并在土地所有制、税收与法制上作了不同程度的改革。三家分晋后,为了进一步加强君权以及国家的战争动员能力,魏、韩、赵三国先后发起了在法家哲学思想指导下的全面性的改革。"三晋"中,魏国率先进行了改革。此后魏国实力大增,称雄战国,迫使其他国家加以效仿,于是就形成了一个从公元前5世纪后半叶至前4世纪中叶的旨在强国厉兵的法家改革浪潮。

(1)、韩非论法、术、势韩非在总结先秦法家理论的基础上,面临着“大争之世”、“多事之时”的社会矛盾,创立了以“法”为“本”,“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体系,成为法治思想的集大成者。法是一个统治阶级政权所规定、公布的法律条文;术是代表一个阶级的政权的统治者统治臣下的方法;势是一个阶级专政的政治威权。韩非认为,这三者构成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术的组成部分,缺一不可。在韩非看来,商鞅、申不害、慎到等虽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过‘怯”、“术”、“势”思想,但都不尽完善。他说,申不害在韩国当宰相,重术而不重法,没有对以前晋国的法作彻底的统一的变革。韩国本来是从晋国分出来的,晋国的旧法和韩国的新法有许多地方不一致,大臣和官吏们就利用不一致作弊,凡是旧法于他们有利,他们就照旧法办事;凡新法于他们有利,他们就照新法办事,利用法的不一致以谋其利。申不害虽然有术,还不能使韩国富强,这就是“徒术而无法”。秦国在商鞅的统治下,制定了许多法律,使秦国得以富强,开拓了边界,可商鞅不讲术,尽管秦国富强,也不过是使大臣得利,而于国君并无好处,这是“徒法而无术”。这些于中央集权都是有害的。韩非在《难势》篇中也阐述了重势的理论,他认为,“抱法”、“行术”必须以“处势”为基本前提,而“抱法”、“行术”又是“处势”的重要手段。同时,在韩非看来,重势是对于中人说的,中人上不及尧舜,下不为桀纣,这样的人能够“抱法处势”,天下就治;背法去势,天下就乱。所以法、术、势缺一不可,都是帝王统治的工具。

(2)、孟荀对人性的看法看似对立,实则有很多相通之处。他们都认为人性是道德的基础,并且都认为人的社会性是善,区别只在孟子不谈人的自然性而荀子认为人的自然性是恶,同时他们都认为人有两种可能性,就是向善的可能性和作恶的可能性。

(3)、    韩非是法家思想之集大成者,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于一身,将辩证法、朴素唯物主义与法融为一体,为后世留下了大量言论及著作。其学说一直是中国封建社会时期统治阶级治国的思想基础。

(4)、韩非出身儒家,但他的思想体系却是法家。他多次上书韩废王用法家思想治国,却没有受到韩废王重视。

(5)、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

(6)、李悝(前455—前395年),又名李克,男,战国时期法家代表人物,战国初期魏都安邑(今山西夏县)人。曾任魏文侯相,主持变法。

(7)、李斯,在他临死的时候,有一段很有名的话。据史料记载当时他是被“诛三族”,也就是:母族、夫族、妻族,上下几百口人,李斯跪在断头台上,旁边是他的儿子,后面是全家人。刽子手已经将大刀磨的雪亮的了,拔了自己的一根头发试着刀刃,想想,是腰斩呀,到要得多快。此时李斯侧头给他的儿子说了一句很有水平的话:“牵犬东门,岂可得乎”。

(8)、他的个人品行值得尊敬,韩非的成就不仅在法家中是最高的,就其理论本身的严密性统一性和深刻性而言,即使在先秦诸子中也是最高的,但我们也知道,韩非本人在历史上的评价远远不如孔孟老庄,这与他倡导的这一套比较严厉的理论有关。韩非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结合前期法家商鞅重“法”,申不害重“术”,慎到重“势”,建立了以法治为中心,法术势三维一体的刚性管理思想体系。

(9)、本次课程的第三天,邀请到蔡毅臣老师主讲《法家思想与现代企业管理》。蔡老师是国家认证管理咨询师,国家认证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北大总裁班特约高级培训师。

(10)、基于利害关系,儒家圣贤的标准设计出来的制度它是不现实的做不到的,那要如何办?由于儒家规定了君主和官员都必须是圣贤,因此从古到今都存在着无法避免的作假,作秀,做伪。一看见皇上叫圣上。皇帝说句蠢话大家都说皇上圣明,他真的圣明吗?

(11)、第一个作用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代表人物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集免干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免,分定不可争也。”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12)、   书籍《国家的秩序:韩非子》阐述了韩非子的法、术、势兼施的全套理论,有周密的思路,对他面对现实冷静客观、积极进取的精神,观照入微,透过《国家的秩序:韩非子》,读者深入揣摩,既能了解前贤思想的精华,也能学会取舍,有所获益。

(13)、韩非子出生的年代,是战国末期,而在此之前,中原大地上已经经历了漫长的春秋战国时期,这一时期,既是中国历史上战火纷飞的大动荡、大混乱时期,同时也是中国思想史上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最活跃时期。随着周平王东迁,作为中央政权的周朝王室影响力不断下降,而以强势诸侯为代表的地方实力派开始登上历史的舞台,他们当中先后产生过春秋五霸、战国七雄,不断的争霸战、兼并战使得原有宗法制的秩序被彻底打破。与此同时,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旧有的生产关系已经无法适应时代的要求。为了适应社会的急剧变化,解决现实中的问题,很多知识分子提出了不同的主张,形成了各种不同的思想流派,史称“百家争鸣”。

(14)、历史业绩韩非在《五蠹》中提出“变古”思想韩非在《五蠹》中提出“变古”思想,认为时代不同,其中的生活问题也不同,问题不同,其中的生活问题也不同;问题不同,那么解决的办法不同,即“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他把他以前的历史分为上古、中古、近古三个时期,并指出各个时期的特点。他说,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多;人民不能战胜兽虫蛇。有巢氏为之解决居住问题,人民喜欢他,“使王天下”。燧为人民解决吃饭问题,人民喜欢他,“使王天下”。“中古之世”,患水灾,禹为人民治水以德而王天下。“近古之世”,桀纣暴乱;汤武征伐暴乱,以武力而王天下。如果时代已进入“中古”,还有人提倡在树上筑巢而居,钻燧取火,一定要为鲧禹所笑。如果到了殷、周时代,还有人把疏导江河作为最首要的事,必然为商汤和周武王所笑。现在如果还有人称赞古代尧、舜、汤、武的功德事业,也必为“新圣”所笑。韩非还以“守株待兔”的故事借喻用“先王之法、诒当时之民”的事情。韩非的这些观点反映了历史发展的某些现实和战国时期社会变革的客观要求,符合历史发展的辩证法。

(15)、这个问题很难回答,根据《史记》中的记载,韩非无法在韩国施展他的抱负。他作为王族公子,愿意奉献一切,于是才有了出使秦国、死在他乡。

(16)、意思是:儿子,记得不,想当年,我领着你们哥几个,牵着黄犬,在老家上蔡东门外的山冈上打猎的情景吗?唉,以后再也不会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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